410家!2023年12月本市安全生产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4 00:42:33     文章作者: 技术文章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结合岁末年初安全保障,全方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各项工作,本市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2023年12月计划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10家。为全方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如下。

  市应急局执法总队结合企业实际对下列事项开展抽查,各区应急局执法大队(支队)可适时微调。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考核合格的监督检查

  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监督检查

  对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化学气体泄漏的场所的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

  对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依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依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依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的监督检查

  对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区域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的监督检查

  对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管理系统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监督检查

  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企业(11项)

  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依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对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监督检查

  原标题:《410家!2023年12月本市安全生产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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