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7号

发布日期:2024-01-16 16:36:31     文章作者: YKK拉链系列

  为深化海关事务变革,逐渐优化查验检疫事务流程,海关总署决议自2023年4月10日起,在全国海关发动属地查检事务处理体系(以下简称查检体系)和出口查验检疫证书“云签发”形式(以下简称“云签发”)试运行作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或许其代理人(以下总称请求人)可通过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或“互联网+海关”(网址:)处理海关出口货品属地查检及出口查验检疫证书请求手续,在“预定通关”模块对出口货品预定请求海关检查,一起在“预定查询”中检查详细信息;在“货品申报”栏目下“属地查检”模块进行“电子底账请求”和“请求单查询”;在“拟证出证”模块进行“证书请求”,证书品种详见附件。现在供给“自助打印”或“现场领证”两种打印方法。若挑选自助打印,请求人可通过“云签发”直接打印海关签发的证书。相关操作手册可在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下载。

  二、查检体系试运行期间,出境属地查检事务将在查检体系完结,一起保存原有体系和证书请求形式作为备用。

  三、关于选用“云签发”出具的证书,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供给证书真伪查询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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